例一:房东不让转让还吃转让费和押金
近日有个朋友跟我聊天说,在金榜凯旋广场租一个门店,约一百多平,装修他很漂亮,生意不好前于是几个月就准备转让了,好不容易找了一个愿意接手转让的人,结果房东竟然不让转,因为合同再过6个月就到期了。这可急坏了我那个朋友。转让费大概有4万,押金在房东那有7000元(一个月租金)。几经商讨无果啊!大概可以了解房东是想自己吃新租的人转让费。 朋友找到我后,我分析了一下情况,虽然当时合同规定的很清楚,乙方有优先续租权,但是房东可以以自己要经营不租了,或店铺准备卖了等各种理由推托不再跟乙方续签。也就是说6个月后乙方根本没有一点办法。 因此我叫朋友说跟房东谈转让费可以平分,结果房东还不同意;最后就跟房东谈,如果不同意的话营业执照不去注销。也就是说新租的这家如果想租的话几个月内是拿不到营业执照的,这个新租的人肯定也是不会同意的。就是用了这个办法最好才逼得房东退回了押金和各收一半转让费。 注:据了解这个房东对所有的租户都采用这种手段也就是说,已经被周边中介列为黑名单了,请记住:金榜凯旋广场附近扶元堂边上,大家租那边的店铺一定要小心。
例二:房东吃押金
这是另一个朋友的事。地点发生在厦门后埔烧烤街,一凉茶铺。 也是转让时房东说押金不退的事。但这个房东还好一点,说转让费可以租户自己收,但是押金是不能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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